(一)、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條文第 3 條第 5 項辦理。
(二)、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定。
(三)、中小學專任及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甄選作業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三、甄選類科及名額:(依實際需要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若正取未報到時依序遞補)
類科 |
名額 |
性質 |
附註 |
導師 |
數名 |
具備國民小學教學業素養與教學能力者,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為優圥。 或大學畢業以上,有班級經營經驗及教學經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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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科任教師 |
1 |
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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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私立新民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1段113號。
洽教務處:劉主任,電話:23630450 轉 105。E-MAIL: bk9909251026@hmps.tp.edu.tw
五、報名費:免費。
六、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通訊報名(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臺北市私立新民國小網站及教育局教師選聘網下載)。凡經審查檢附證件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受理報名。
七、其餘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