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桃園市110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
一、依據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辦理。
二、本次遴選簡章內容分述如下:
(一)報名時間:110年3月18日(星期四)至110年3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逾時或文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截止前親自或委託專人送達本局幼兒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並註記報名「桃園市110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園長遴選」之字樣。
(三)資格審查:幼兒園園長候選人於110年3月18日(星期四)至110年3月19日(星期五)繳交報名相關文件後,進行資格審查,另於110年3月22日(星期一)下午10時前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告進入審議程序之候選人名單與序號及出缺幼兒園園務概況。
(四)審議時間:另以電話通知並於本局最新消息公告。每位候選人審議時間約30分鐘,其中口頭報告10分鐘、答詢20分鐘。
(五)遴選結果將於審議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tycg.gov.tw/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