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第10屆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受奬生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審核通過名單如附加檔,通過審核者,核發本校卓越師資生證書,請同學於返校座談時至本中心領取。
二、公告第11屆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受奬生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審核通過及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續領名單如附加檔。
三、公告107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受獎生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審核通過名單如附加檔。
四、領回卓獎資料時間:自108年10月7日起至108年10月18日止,不論續領與否,所有受獎生皆須領回檢核紀錄簿。
五、本中心為開放空間,且空間狹隘,逾時不負保管責任。
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謹上
108.10.4